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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Veron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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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-09-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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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一共四天假期,中间的三天倒也不失愉快,原因全在于期望值已经降为零。希望越小,失望越少,放之四海而皆准。
AMSTERDAM有什么可玩可看呢,红灯区挤满戴领带的公费旅游的中国干部以至于各club门房都要嚷嚷‘这里有发票有发票’,临水的酒吧里则充满醉熏熏的英国年青人。商店的货色并不比英国好,而且价钱不菲。canal中的水是那么混浊,和我知我爱的威尼斯无法相比。AMSTERDAM十年前就是这个样子,十年以来也没有进步过。当然如果是一个早春的时候,颜色鲜艳一点,空气里飘着暧昧的暖香,就更加典型。
但是他们有Vincent Van Gogh。他们还有Rembrandt。所有的我们来的原因都在这里。
对艺术家的喜好真的是很私人的一件事情。
首先要决定是不是附庸风雅人云亦云,然后要决定附庸哪种风雅。人生其实选择不多,咖啡与茶,也许。
Rembrandt是我的最爱,他的光影处理和etchings (实在不知中文是什么)都无与伦比。题材倒是简单,乡村,风车,人物,静物。线条流利松动,构图一流。他在1606-1609的生活意料不到的富足,并且娶了美眷。
不是每个艺术家都有Rembrandt的幸运,Van Gogh就是典型的例子。
在Van Gogh美术馆转了一圈下来,停在他的向日葵前面。平面的色调已经不能表达他的激情,于是他立体的将金黄色的油彩倒到帆布上去。大概要有120分的狂爱才能做到他这么伟大,我们做一份朝九晚五的工恐怕只能计划下一个holiday往何处去,无其它。
在美术馆商店里面买了他在巴黎Montmartre作流浪艺术家时一组巴黎街景的素写。看他怎样把实景变作“他”的眼里的巴黎。他眼中的巴黎,却不是我心里的那个。
这样已经消磨了两天,晚上去某小小大学城与女友原来实验室里的同事见面吃饭,说说笑笑已经深夜。 (4)
Even the best thing in life will come to an end.
虽然AMSTERDAM并不是我的最爱,但还是希望这样的假期不要结束的好。我的恐慌不是没有道理的,根据第一天的悲惨遭遇,我担心飞机一不小心,没有降在Luton,反到会落在Stansted。
女友是很容易panic的类型,我比她有过而无不及。因为害怕迟到,两人于是早早的跑到机场,于是在这里,又上演一场悲剧。
这个悲剧其实是虚惊一场,但是当时给我的恐慌不同小可。
一言概括:我又一次丢失钱包。发现的时候已经checked in,寄了行李,在里面的免税店里看中一只唇膏。手摸向手袋深处,钱包就是不见踪迹。当即立断跑去警察处报失。
当日值班的警察又偏偏是他们中间英语最糟糕的一个,于是这个报失很费了一番周折。好不容易说得他明白后,我坐在小黑屋子里一个银行一个银行的打电话告诉他们我的不幸。那时候真的后悔自己的信用卡和商店卡太多,根本就没有必要的多,以至于风险太大,连报失都这么麻烦。
完了后已经是一个小时后,警察与女友在旁边坐着几乎已经成为盐柱。而全飞机又是只等我两人。
警察在打印报失报告的时候,电脑系统不能检索任何银行的名字,HSBC和Barclays都要用手打入时我的飞机已经离起飞还有两分钟。
只好对警察说:亲爱的,如果你不能更快一点,The plane will surely leave without us.
他给我们一个:"你急什么"---的表情,然后把报告塞入我手中。
剩下的情节就是400米冲刺上飞机,然后它没有降落在Stansted。而且,在我寄存的大件行李中发现了宝贝钱包,回到英国后,一切顺利得不象话,恶梦终于结束。 原文及讨论:Amsterd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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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更新 ( 2004-10-03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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